鞍 钢 住 房 公 积 金 贷 款
借款申请人 相关情况证明
借款申请人: (身份证号: ),已申请鞍钢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自住住房,按《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》规定,特向借款人供职单位寻证如下:
1、申请人 系我单位 职工,现任职岗位
,参加工作时间: 年 月,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( )个月。
2、最近三个月月平均工资总额:(大写) ;(小写)¥ 元。上年度承包兑现奖金:(大写) ;(小写)¥ 元。
3、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: ,月缴存额(个人单方):¥ 元。
证明人承诺,此证明由本单位授权的经办人核实后出具,所证明内容真实可信!
(单位盖章:系单位公章或劳资专用章;此证明一式三份)
单位盖章: 经办人(签名并盖章):
个人公积金新帐号: 经办人盖章: |
单位联系电话: 年 月 日